邢天意:“那你离开这里行吗?去南方?或者离开中国。”
孙惠然摇头否决了这个提议。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让古老的特殊人类失去了很多先天的优势。在孙惠然手中做整容手术的血族并不少,其中不乏犯了大事要改变外貌、逃避监控追踪的。王都区没有数量繁多的监控摄像头,但孙惠然只要离开王都区,就无法避免暴露在镜头之下。就算开邢天意的车走,车子也会成为更大的目标。
两个人一时想不出更好的办法,邢天意靠在孙惠然膝盖上叹气。
汤辰家里食材很多,邢天意饿了就去做饭。孙惠然陪着她在厨房流连。
邢天意边哼歌边做饭,脑子里却一直绷着紧张的弦。过去孙惠然也会对她说血族的事情,但从不涉及孙惠然自己,更不要提与血族长老相关。邢天意敏锐地察觉到异样。
自从在54号站附近的荒地里捡回孙惠然,孙惠然便对邢天意展现出了迥然不同的依赖。邢天意确实是现阶段她唯一可以依赖的人,但邢天意不认为她甘心寄人篱下。
火腿炒面出锅,邢天意把碟子放在桌上时,靠在冰箱上的孙惠然忽然说:“我发现汤辰跟你挺像的。”
邢天意一怔。
孙惠然的语气漫不经心:“那股子倔劲儿简直一个妈生的。”
邢天意笑了:“我倔吗?”
孙惠然:“倔呀……我喜欢的就是这种倔。”
筷子在邢天意手中攥了片刻,才慢慢放到桌上。她直视孙惠然:“谁都可以,汤辰不行。”
孙惠然:“嗯?”
“你喜欢谁都可以,汤辰不行!”邢天意的眼泪收放自如,“我恨你一个人就够了,我不想恨我最好的朋友。”
她说完却没有像以往那样让眼泪夸张地落下来。她换了个方式,垂着头把桌上的碗碟重新地摆了又摆,没有定数似的。一滴水珠从脸颊上落下,在餐桌上砸出小圆。她用指头把落下的眼泪擦干,扭头去洗锅子。
孙惠然果然从后面抱住了她,笑着致歉。语气跟以往一样,仿佛刚刚说的话只是一种玩笑。邢天意的心却如擂鼓一般狂跳。
孙惠然已经看出她和汤辰之间有一些更深层的联系,所以在试探?还是孙惠然其实也跟拉斐尔一样有转化的能力,汤辰是她的目标?
邢天意并非时时刻刻都拥有自信,确定孙惠然完全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孙惠然是一个活得很久、又太过狡猾的人。她起初对邢天意绝无任何的怀疑,是因为邢天意的言行都表现得跟她最喜欢的那一类女孩相近。她对邢天意的信赖,是饲主对宠物的信赖,是保护者对弱者的怜悯。
但从邢天意出现在54号站、并且接住了孙惠然开始,一切变得不同了。保护者和弱者的身份在那一瞬间彻底交换。孙惠然会感动,会更加地爱邢天意。但她在伤势恢复后,在安全的场所里,她必然会重拾怀疑。
邢天意设想过如何应对孙惠然的质疑。但她没想到孙惠然居然对汤辰流露兴趣。
“你心跳好快。”孙惠然捧着邢天意的脸,尾指轻轻搁在邢天意颈脖的血管上,“紧张什么?我跟汤辰提议让她加入我们的时候,她都没有你那么紧张。”
邢天意睁大了眼睛。她知道这是谎言,但目光下意识地慌乱闪缩。
孙惠然:“你猜她是怎么回答我的?”
眼泪不奏效了。撒娇也不合适。邢天意疯狂回忆艾达作品中是否有过相应的情节,主角又是如何应对的--却听见孙惠然轻声问:“为什么连汤辰家里也有艾达的书?哦不对,只是一个随书附赠的书签,但我认得。你早就知道我是艾达?你什么时候开始研究我的,宝贝?”
第68章
在斗兽场的库房中,邢天意曾逗留了很久。当她回到家,向父母展示自己从库房中偷走的血族残骸时,她看见父母飞快交换了眼色。家中的气氛变了,他们开始频繁地询问邢天意的去向,只要她回家太迟,两个人就会忧心忡忡。
为了不让邢天意过多接触残肢,父母代替她进行试验,试图找出血族长寿的秘密,或是找到能杀死血族的方法。但血族残肢的复原力惊人,除了切碎那些手指,他们无法找到任何损伤手指的办法。
孙惠然从天而降,落在邢天意的怀中,身上的血也沾满了邢天意的外套。邢天意开车把孙惠然送到汤辰家里时,将外套丢在了后座。这是个自然得不得了的动作,孙惠然甚至记不得这个细节。但外套上的血,成为了邢天意重要的试验品。
她剪下沾血的布料,用它抓住血族的断指,但没任何反应。邢天意切开那根手指,再次用血触碰断口。那根无论用硫酸还是强碱都只能短暂腐蚀、最终一定会复原的手指,无法从断口长出肉芽,也无法再愈合了。它的伤口裸露在空气里,反复蠕动。
兴奋的邢天意让父母更加忧虑。
我们不应该让你看那本日记。母亲低声抽泣:你停一停吧,天意……没必要再找血族或者什么艾达复仇,那是前人的仇怨,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为了保护你,我们甚至不想让你以狼人的身份活动,我跟你爸爸都只希望你做一个普通人。
“日记”是一本霉绿色封面的笔记本,保存完好,字迹清晰,是母亲的祖先传下来的。上面记录了一个奇特的故事。
在面包街工作的女孩常常路过一扇半开的窗户,她知道住在那个房间里的,是一位金发的美丽女人。
女孩跟窗户里的女人交换过目光,女人称赞她闪烁的雀斑非常可爱,这让她的脸颊禁不住绯红。那扇窗子上种着枝条很长的花。花枝勾在那女孩的衣领上,女孩匆忙扯下时把花盆也一并扯到了地上。
两个人相互道歉,说着说着都笑起来。女孩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爱上了自己,或许是第一眼,或许是第一句话,或者是她第一次到女人家中做客,对精巧美丽的银刀啧啧称奇时快乐的眼神。贫穷让她对女人家中的一切都充满兴趣,她看女人的目光,比书中平凡普通的农户少女仰望长生不死的血族公爵更为虔诚真挚。
她把自己最心爱的小羊的名字“艾达”,交给那位美丽的血族女性作笔名。艾达则为她写了《玫瑰血池》,血族女公爵和家庭教师的故事,因为她的梦想是当一个家庭教师。这特殊的圆梦方式,让她对艾达充满了眷恋和爱意。
她认识的单词不多,笨拙地阅读艾达的故事,常常为书中出现的陌生词句犯愁。艾达出奇耐心地教她读书、骑马、打扮,写她喜欢而自己不屑的引诱血族系列畅销书,带她到她一生都进不去的宴会上,让她认识自己的朋友和伙伴。
艾达说,我活得久,但爱很少;那稀少的爱全都交给了你,你应该感激。
没有人像她一样获得过艾达那么多的怜惜和馈赠,但她却还要向艾达索求更多——她们富裕了,争执却总是从“爱不爱”开始。
艾达确实对女孩的家庭没有兴趣,也不想知道她瘸腿的父亲过着怎样的日子,在富人家中养马的哥哥多么疼爱她。女孩照顾病重的母亲无法与艾达见面时,艾达会强行把她从房间里抓走。艾达把她带到血族的聚会上,向众人隆重地介绍她,但又允许别的血族咬她,撕开她的衣服,把她作为一种美食呈上餐桌。
掌控一切的血族认为自己的爱是最纯粹的:只关注爱的人本身,对她之外的任何事情都不屑一顾。
这种爱一天天地冷却降温。女孩开始筹划逃离,她要求艾达把《玫瑰血池》的钱分一些给自己,艾达答应了。然而血族答应这个要求的晚上,她独自穿过面包街走回家,捂着眼睛哭了一路。她后悔了,这个要求是过分且无礼的,她只想激怒艾达,但金钱对艾达来说实在太微不足道。
艾达以为她想要钱,于是把引诱血族系列书籍的钱也全都交给了她。为了让她高兴,孙惠然什么都能够做,比如把自己的笔名改成“艾达”——这件事的意义简直相当于在上帝面前交换戒指和誓言。但她为什么还不满足?
“日记”的字迹一开始是幼稚凌乱的,随着时间流动,越写越流畅。邢天意当时在装满母亲传家宝的箱子里找到这个笔记本,很快就津津有味读了起来。她发现日记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是“女孩”写的,后半部分的叙述者换成了“哥哥”。
而两部分的分野,就在女孩决定彻底离开艾达,向她告别的那一天之后。
那把曾被她赞叹过、用手指谨慎地抚摸过的精美银刀,是艾达的“父亲”送给艾达的礼物。银刀留在女孩干枯的尸体上,黑色的血液爬满胸口和闪亮的刀柄。母亲因打击而离世,父亲匆匆从镇上赶到伦敦,途中被马车撞断了腰。剩下的只有哥哥——她除了养马,一无所知的哥哥。
哥哥在伦敦呆了两年,调查“艾达”的下落。那隐隐约约的可能性冒头时,他在日记上留下了颤抖的字迹:我想杀了那个吸血鬼,但我能怎么做?
哥哥回到了养马的地方,跪在他魁梧的男主人面前,恳求他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