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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第3页)

第61章奔赴

只是,周其均的确控制不了他的方向盘,下了班,自动就会往福兴开去,留宿在林总的宿舍里。

林颂夜晚有时候画图,有时候做计划书,有时候半夜跑去突击巡船巡厂,周其均自己网购了一套新的办公桌椅,放置在房间的另一边,各自安静地工作。

需要打电话会议的时候,他就走到阳台上,偶尔抬起头,隔着玻璃窗看着林颂的背影,她半小时就会休息一次,稍稍推开亮着微光的屏幕,弯腰去撸小白的毛。

小白毛发蓬松,吐着舌头,一脸享受,有时它控制不住想龇牙低吼,林颂就又威胁它:“傻狗,再叫我就把你留在福兴大门口当看门狗,每天风吹日晒,看不好大门还要挨打,还没有肉条吃,只能吃门卫伊伯的剩饭和骨头。”

“汪汪汪!”恶霸狗抗议。

“正好不用改名了,小白、小黄,一听就是土狗,很适合打工呢,而且,你的爸爸说,你现在跟我姓了。”

她早已变成她曾经讨厌的模样,总学着林清耀的“我是你爹”,说道:“我是你妈。”

恶霸小狗漏了气,灰溜溜地转头想走,又不甘心地回头“汪”了声,一副被伤了心的模样,可眼角余光就盯着林颂,耳听八方,只要有狗狗零食塑料袋微动的声音,它立马就会起身,无法自控地迈开腿,仰头蹲在林颂面前流哈喇子。

从“我再也不会做你这个女人的狗”变成“没关系,妈妈我好想舔你”。

有一回,林颂要周其均帮她拍照,她盘腿坐在小椅子上,俯身一只手搂着小白的脖子,脸颊贴着它的脑袋,另一只手拿着那个乐高积木船模,她朝着小白的方向噘嘴,小白傲娇地昂起头,仿佛在说,看吧,她就是这么爱我。

林颂把这一张照片设为了新头像,微信签名也改成了“鸭姆师来也”。

周其均站在她身后看她,她吹干头发后,习惯盘起头发,随意地插了几根筷子,就像榕城女性在抗倭时期头上常戴的“三把刀”发饰。

也就是认识了林颂后,他才时不时会想起一些俗语,比如榕城女不好惹。

初中学校发的《闽都文化读本》里介绍过榕城女性和三把刀的故事,讲的是抗倭时期榕城女性拿刀保卫自己的家园,身上或头发上大都暗藏短小的刀剑,既能防身也能杀敌。

他弯起唇角笑,又想起伊妈相亲看了林颂的照片,还说林颂“也许她就想当猫猫狗狗呢”。

但她只会想当猫猫狗狗的主人。

等到林颂的下一轮休息期,周其均才走过去,从她背后抱住了她,这一回再喊“鸭姆师”,却有一种冷然的温柔。

“你是真的爱读书,学校发的课外读物你都看完了。”林颂佩服。

“不读书,我也不知道能做什么。”周其均回答。

“交朋友,出去玩,恋爱啊。”林颂说。

“早恋?我不早恋。”周其均像一个严肃的老古板,不仅不早恋,这还是他第一次恋爱,虽然林颂给他打了不及格,但他想给自己打满分,剩下的四十多分是勇气分。

林颂托着腮:“我难以想象你以后要怎么跟你的小孩相处,代沟太大了,你只会喊,xxx,不许早恋,不许出去,不许玩游戏,或者干脆不知道怎么教育,无视了她,小孩肯定会叛逆反抗的。”

周其均笑了笑,没接话。

等林颂继续工作,他又拿起手机,借着又有电话会议走到了阳台,事实上,他只是心脏跳动得太快又太热,要在室外微凉的夜风中冷静。

船工宿舍楼的阳台上晾晒着一排排的衣服,狭窄拥堵,分明飘扬,却依然让人觉得发闷。

如同他此时的心情。

他的小孩。

如果真的存在这个小孩,那也会是林颂的小孩,他从前没想过恋爱结婚生子,也没接触过小孩,但也知道养小孩是件多么麻烦的事,他最害怕的还是,他有能力当个好爸爸吗?

毕竟他的生父糟糕得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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