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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第1页)

他也定了三桌,在群芳中吃了没几口,又跑来了。也不管我一桌的狗剩怎么翻白眼,硬是挤到我旁边。

我鄙夷着:“你那里全是姑娘,何必跑到这里,跟我们这些乡下大老粗混着?”

砚茗嘻嘻笑着,脸皮比城墙拐弯还厚,赖着就是不走:“那里的庸脂俗粉怎比得了这里真正的百花,当家的一人就抵得上其他的百花争艳。”

我却不吃花,用筷子点了点自己的鼻子:“老兄,你仔细看看,我才几岁呀要说肉麻的话,等我再大几岁吧。”

砚茗刚要再说时,突然将目光转向了门口。是有熟人来了

真是冤家路窄,是孙扬威。这小子不是给孙夫人派来的人领去了嘛,一定又偷跑出了家门。

孙少府为什么要给这败家仔那么多的银子,如果断了他的银子,看他还能吃香的喝辣的,还叫姑娘作陪。象这种人物,在现代就是属于不良少年、古惑仔。

只见他穿得象个花花大少,手上拿着一把比普通扇子扇骨长一倍的大扇,头顶梳着个油光发亮的发髻,上插一根粗金簪,还在在发髻一侧插着一朵十分鲜艳的红花。

古时男人也带花,一般来说游园赋诗时,那些秀才文人会附庸风雅,写得好的更是取大红大艳的花奖励,区别与他人。但在平时,戴花需要有勇气,只有自视地位较高、并且长相出挑的。要么就是这种专门喜欢到处惹事生非又有家丁随从的地痞无赖,否则不会顶着一朵红花,到处招摇。

有时能见到一个五大三粗,手臂比人大腿还粗的公子哥,头戴红花,自认为潘安再世的耀武扬威地过。不亚于现代的女人,大粗的腿,却穿着低腰几乎露屁股的超短裤,让人侧目。要不是身后跟着一班随从,真让人指指点点、笑话一番。

有些是天生帅气并且信心十足,有些则是跳梁小丑。但这阳痿小子则属于前一种,撇去个人成见,细细看来,这小子虽然脸上挂着欠揍的飞扬跋扈,嚣张得仿佛不可一世。但却肤白而细,鼻高而挺,对任何事物不屑一顾的双眼明亮炫目。

想想真是妒忌,这小子每天在外面乱跑,却还是皮肤细白,恨得真是让人磨牙。

一见到我,孙扬威就蹿了过来,拿着扇子指着我叫嚣起来:“是你这丫头叫我老妈来领我,结果我爹把我关进书房抄《大学》五十遍,不抄完不准出来。抄得本公子手都快断了”

我皮笑肉不笑挖苦着:“那么恭喜孙公子抄完了,学问一定大涨。”

“抄完个屁,我是跳墙逃出来的。”孙扬威如同苦大仇深,好不容易脱离人间地狱般魔窟,准备找我寻仇的样子吼着。

我赶紧的去遮桌面上的菜:“小心口水喷到上面。”

气得孙扬威差点没跳起来,而砚茗笑着打圆场:“相逢不如偶遇,今日能在此处和孙公子相遇,也算有缘,不如孙公子坐下一起吃点如何?”

我却不想和这个撕了我宝贝信的家伙坐一起,否则也许我会忍不住再象以前那样朝他臭屁哄哄的脸上扔菜:“这桌大多是男人,孙公子还是去那边两桌吃吧,顺便让姑娘们陪陪你”

“是呀,孙公子,来呀,来呀”“那里多闷呀,还是到奴家这里来,奴家替你斟酒。”另外两桌的姑娘们纷纷甩着罗帕,抛着媚眼,招呼起这个连百花山庄都住得起的大主。看来在百花山庄那会儿,缠头没有少给。

原本以为他会立即投入群花丛中,没想到孙扬威一个屁股坐在了我这桌的空位上,一点都不客气。

我就埋头吃菜,看都不看他一眼。

吃了一会儿后,上来刚抄好的新菜。小二用清脆响亮的声音吆喝着:“糖醋肉条来了”

来得正好,坐了一天的车,胃口都坐没了。糖醋的,酸酸甜甜,听听名字就口水出来了我举起筷子对着热腾腾刚出锅的菜,一筷子下去没有夹到油光红亮的肉条,却被一双筷子挡了。

“糖醋肉条呀,我喜欢”孙扬威夹起原本是要到我嘴里的肉条,塞进了他的嘴里。

这有什么,我再夹。孙扬威动作飞快的又将筷子先搁在了我的筷子下

“好吃好吃,再来一块”孙扬威口齿不清地夹起一根又粗又厚实的肉条,搁在了他的碗里。

我不生气,大人不记小人过。再夹时,又是孙扬威的筷子挡着了。

他是练过武,我的速度肯定远不如他这个家伙存心让我吃不好饭,气得我将筷子一拍在碗上,站起直接将整盘的菜全端了过来。

“哎,哎。你吃得了那么多吗?”孙扬威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怎么吃不掉?我这里有那么多人呢”我白了他一眼笑道:“大家来尝尝,每人都分一点”

随后在身边狗剩的碗里夹了几根,又在自己碗里扫去小半,再放回桌上。

砚茗很是可爱地嘟着个嘴,双手举着碗,一副准备接菜的样子,提醒着:“我也要呀”

我已经吃起肉条来,没个好气道:“要吃自己夹。”

砚茗只得放下碗,夹了跟肉条放嘴里,狐媚眼睛装出突然一亮的模样:“好好吃哦,怪不得那么多人抢”

狗剩吃着肉条,有着许多敌意的故意问:“怎么个好吃?还不是糖醋肉,再怎么烧也烧不出熊掌味道来”

“熊掌哪有这肉好吃。”砚茗又夹起一根来,举在面前:“看到没有,色如琥珀,吃的时候。。。”

他将肉条优雅地放进嘴中,闭着樱桃小口嚼了几下,还微眯着眼,如同作诗一般微微晃脑:“味酸甜适中,美味之余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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