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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1页)

可惜传说就是传说,当不得真,苏韶是真的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理所应当的,谁也没有邀请诸贺,或者说,诸贺这个名字,在与苏韶有关系的人的嘴里,已经成了一个禁词,谁也不能提,提了,所有人都会感到痛恨与伤心,苏韶的父母尤甚。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诸贺自己找上门来了。

他居然有脸上门。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诸贺居然还试图把苏韶的骨灰带走,他口口声声说他是苏韶的恋人,他应该和苏韶永远在一起。

楚华觉得自己那一瞬间对眼前这个人的厌恶已经到达了顶峰,他忍不住做了这辈子最失礼的事情——在众目睽睽之下,打了诸贺一个耳光。

这个耳光他打的极重也极响,可是楚华一点都不为这个举动感到后悔,他甚至奇怪自己为什么没有用上全身的力气。

对于诸贺,楚华觉得自己生出再恶毒的心思他都不会自责。

苏韶的葬礼过后,楚华处理了一下国外的事务就彻底回国了。他将苏家二老接入了自己家里,他告诉自己的父母这就是他的爱人的父母,是他们的亲家。

他会将他们好好奉养,就像他们的亲生儿子一样。

他会代替苏韶好好尽孝道,希望他在天上也能安心。

日子就这样平淡无味的过,多年过去,他始终是一个人,楚华知道,这辈子他也只会是一个人。

孤独终老。

他的父母有劝过他,甚至苏韶的父母也看不下去来劝过他,但是他全都婉拒了老人的劝说。

有些人,是值得用一辈子来怀念的。

每年唯一特殊的日子是苏韶的忌日,那一天楚华会把自己收拾的格外郑重,买上一大捧花去苏韶的墓上看看他,与他说说话,谈谈这一年来的生活。

那个时候,他会感觉苏韶并没有远离他,苏韶其实就坐在他的面前,一抬眼就能看到他真挚的微笑着在倾听。

即便只是幻觉,也足以让他欣慰。

唯一让楚华不满的是,年年扫墓,他都能看到诸贺。

楚华不认为苏韶会愿意看见诸贺,也不认为诸贺有资格来看望苏韶,每年他们都会僵持很久,不管诸贺对此是哀求还是谩骂,他从不让步。

后来诸耀——诸贺的儿子大些了以后,他也会每年都来扫墓。

诸耀第一次来的时候,楚华心里是很犹豫的,他拿捏不准自己到底要不要去拦诸耀,好像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对于处理人情冷暖,楚华永远是笨拙的。那时他站在苏韶的墓前就这么居高临下的看着路边的诸耀,底下的人小小的,唇抿得紧紧的,神情坚毅的不符合年龄。

那一刻,他的心里忽然释然了,‘这还是个孩子’他这么告诉自己。他知道以苏韶的为人是绝对不会迁怒于孩子的,也知道就凭这个孩子准确的记住苏韶的忌日来看望他,这个孩子就已经与诸贺和刘唯唯都不同了。

最终他什么也没有做,什么也没有说,就好像从没有看见诸耀一样,这是一种无言的默契。

只有诸贺,楚华知道,这一辈子,他都不会原谅,在他有生之年,他都决不会允许诸贺在苏韶的忌日那天去扫墓的。

这是诸贺应得的,因为他对苏韶的背叛。

而这一辈子他也会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走过,这也是他应得的,为了当年的懦弱与错过。

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一次,他绝对不会再将那份感情压在心底,任由苏韶随着诸贺跌进泥潭。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前世楚华的番外双手奉上~很抱歉番外晚了几天qaq

嗯,本文到此就彻底圆满结束了,阿七在这里深深深深鞠躬感谢所有看到这里的亲们,么么哒你们哟~

很高兴我的第一本书有你们的鼓励!因为有你们,阿七才坚持了下来~(≧▽≦)~

真的非常感谢!qaq

34、小剧场:欢乐向番外

这是一片生机勃勃的草原,上面生活着许许多多的小动物。

有一只白白软软的兔子叫做阿韶,有一只漂亮优雅的猫咪叫做阿华,还有一只贪吃的豺狼叫做阿贺。

阿韶有一群同样可爱的小伙伴,除了阿华以外,还有一只汪君叫做石头,一只狐狸叫做莲子。

他们愉快的生活在这片草原上,每天嬉戏、玩耍。

漂亮的猫咪喜欢软萌的兔子,却因为物种不同,怕吓坏了它并不敢说。

阿华忍啊忍,忍到身上的毛都蔫了,再也不复柔顺,耳朵也都耷拉了下来,尾巴都快卷成了一个球,可是它还是不敢往前探出一步,只能团起身子默默地在阿韶不注意的时候悄悄的偷看它。

然而有一天,原本素不相识的阿贺闯入了他们的领地,趁大家不备叼走了兔子阿韶。

阿贺没有把阿韶当做食物,反而是好好的养了起来,就像是对待喜欢的豺狼一样。阿华本应该为阿韶的安全感到高兴,可是它发现它总是不安心。

因为阿韶好像渐渐被豺狼温柔的伪装所迷惑,傻乎乎的开始付出真心了。阿华很伤心,原来阿韶可以接受物种的不同,一直是它想太多了!它伸出爪子捂住脸,为自己的犹疑感到羞愧。

而除了害怕阿韶真的被抢走,阿华的不安还因为它发现阿贺除了阿韶之外还养了一只美丽的燕子阿唯。他很担心因为有了阿唯最后阿贺还是要把阿韶当做储备粮啊呜一口给吞掉。

于是它开始了自己的解救行动。帮助它的是它聪明的小伙伴狐狸君莲子,至于石头……粗枝大叶的它已经完全被肉骨头吸引去了全部的注意力,发现不了异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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