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唐律师比划道:“没关系,俺几十年来一直免费为聋哑人做律师,恁不用付给俺钱的。”
在唐律师的翻译下,关于林善母亲的审问总算告一段落。
经过一系列现场勘察和查看视频,最后经过警察们讨论认为林善属于正当防卫,并且情节很轻,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林善父亲那边的亲戚都觉得是林善母亲杀了她爸,纷纷把矛头指向她妈,倒是没有人责怪林善捅的那几下了。
至于林善母亲,警方认为她的还击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施暴人死亡,并且主观上存在杀人意愿,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她母亲主动自首,情节较轻,并且认罪态度良好,建议从宽处理。
林善看着审讯室对面墙上贴着的“公平公正”,心想:“公平在哪里,公正又在哪里,我母亲明明是正当防卫,如果不是我遇到危险,她也不会出手,为什么要这么对待反抗家暴的女性?”
警局里的女刑警都对她们的遭遇很同情,有几个主动拿手机给她们看过这件事在网上的舆论影响。
林善一看却发现自己的大姑姑利用姑父在部队做领导的势力,请来了电视台,在网络上卖惨:“我们父母死的早,姐弟俩彼此相依为命,当年我爷爷奶奶赚的钱只够我们俩其中一个上学,我弟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我,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照顾他。”
林善的大姑姑捧着遗像继续哭道:“他虽然大字不识一个,却是心地善良的一个人,老婆是聋哑人也不介意,对她还很好。谁成想……谁成想他娶了一个白眼狼,转眼就把他给杀了!
政府啊,你好好听听我的声音,你要为我弟做主啊!!”
诸如此类的卖惨言语,绝口不提她母亲被家暴的事实。
底下的评论里未知全貌的网友却信了她的一面之词,开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抨击她母亲:“怎么会有这种人啊?养也养不熟的白眼狼,去死吧——!”“杀人犯,快点给她判死刑!!!”“就是就是,让她把牢底坐穿!”
林善攥紧了拳头,很想给这个道貌岸然的伪善者一拳,刚出来的唐律师看到她这副表情,询问道:“怎么了?”
看到那个视频,唐律师皱了皱眉:“别理会这些,有些网友就喜欢瞎凑热闹,明明跟人家没什么仇,却希望人家死的越惨越好,真不知道是从哪些阴沟里爬出来的老鼠。”
由于网络舆论朝林善的大姑姑那边一边倒,一些网友已经不满足于在网上辱骂她们,甚至人肉到了她们租房的真实地址,林善偶尔回到家发现她们原本的出租屋已经被画满了:“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或者“杀人犯去死!”的鲜红色的字。
她花了很久的时间才把那些字清理干净并向房东道歉,还要赔偿。但是报警的时候,由于她们这个小区监控老化,根本查不出来是谁干的。
林善沉默的站在屋前,没有进去。
她又一次体会到了这个黑白颠倒的世界是如何的不公平,似乎只要谁闹得更大、伤的更重就是有理的一方,那些施暴的经历就可以免为不谈,罪孽深重的施暴者也可以变成无辜清白的受害者。
她突然感到一种对现实的深深的无力感,颓废的顺着身旁的墙壁滑落,她痛苦的抓住头发,在心中愤怒的质问:“凭什么……凭什么啊啊啊——!!!”
她想要将这句质问大声的喊出来,可是没有人会回答她。因为在是非不分的现实,几乎所有人都相信了网上的所谓的真相,没有一个人发觉她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而那些坏人正站在自诩为公平公正的法律后面笑嘻嘻的嘲笑她,也嘲笑着这个无能的世界和昏庸的网民。
另一边的检察院审查后同意公安局的结论,提起公诉,由于是刑事案件还带了民事诉讼,原本的两个月延长到第五个月才开庭。
第一次开庭,法官还没来之前,观众席上充满熙熙攘攘的声音,法官到了之后环顾一圈,发现庭审人员都到齐了,坐在最高席上一捶手中的锤子:“肃静,开庭!”
现场顿时鸦雀无声。
法官:“请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院出示证据。”
然后检察院代表的公诉人宣读:“京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海霞和受害者林空系结婚分居关系,并育有一个女儿。案发当时于晚上九点半,被告人刘海霞持拖把砸中被害人林空头部15下,致其当场死亡。
经法医鉴定,他们的女儿林善那几刀并没有捅到致命处,真正导致林空死亡的是因为刘海霞拿拖把打到林空太阳穴的那十几下。”
然后另一位公诉人戴着手套展示当时的凶器——拖把,公诉人接着说道:“被告人刘海霞在女儿与丈夫发生矛盾,女儿面临生命危险的情况下,随手拿起一旁的拖把反击受害人林空,具有自卫性质。她持拖把对受害人林空头部击打数下,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在其逃窜放弃抵抗的情况下却没有停止伤害,反而加以追击,最终导致受害人死亡,故判断其存在主观上的杀人意愿。
被告人刘海霞,请问以上情况是否属实?”
林善母亲听了翻译员的描述后脸色苍白,用手语比划道:“前面的情形是对的,但俺不是故意打死他的。”
公诉人接着说道:“被告人刘海霞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唐律师开始辩护:“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异议,她是迫不得已才将其杀死。受害人林空长期对被告人刘海霞实施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