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食羊肉是精心挑选的最适合锅子的後腿肉丶羊脊骨丶羊肋条,炖煮後软软嫩嫩,无一点膻味。
即便没有重油重辣的优点,光是原滋原味,就鲜的让人恨不得吞掉舌头。
乐乐吃过羊杂汤,但还是人生头一回吃汤锅,小孩子的味觉也和大人不一样,比起羊肉,他更爱喝汤,还有吃里面萝卜和黄瓜,萝卜是他最爱吃的蔬菜之一。
餐桌上一开始还有人说话,到後面更多是埋头苦吃,饭局结束,所有人都对今天的羊肉锅很满意。
像叶小羽这样的吃货,已经盘算着什麽时候下次再来。
出了汤锅店,迎面而来的寒风非但没有让人觉得冰冷,反而让身体里过载的热量散发,冷得有亿点点爽。
不知道谁,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在冷空气里化成白雾。
叶二梅:「走,小羽,我们去帮你搬家,有我们在,杨立刚不敢不给。」
「没有什麽好搬的。」叶小羽摇了摇头,原主的东西她都已经整理过了,除了存款,最贵的是家里的三转一响中,也是她曾经的彩礼和嫁妆。
手表和收音机已经带上。
手表是最有用的,在还没有手机只有大哥大的年代,想要准备知道时间的办法只有藉助锺与表。
也因此,除了手表,家里客厅墙上挂的钟也被叶小羽拆下来带上了。
电视机短时间内没计划买,收音机可以听歌丶听新闻丶听戏,有好多个台,也挺有用的,带上。
缝纫机这东西很重,她也不会使用,这个就不拿了,但这没便宜渣男,卖给了隔壁家属楼一熟人。
因住在厂附近的家属楼,自行车当年就没买,自行车这会儿还挺有用的,又用卖缝纫机的钱买了辆二手自行车。
手表丶挂锺丶收音机丶二手自行车,便是叶小羽目前95%家当。
再然後,她捡了两身自己和乐乐短时间内能穿得,还有刚买的日用品,加起来也就一个包裹,以及乐乐的书包,他的小东西都装在书包里。
剩下其它的都不要了,即便带走也迟早会丢。
叶二梅见叶小羽好多东西都没要,一点都不会过日子,不理解丶不赞同,被叶小羽以见了伤心打发了过去。
叶小羽东西不多,准备去找个酒店旅馆住两天。
却被叶二梅制止:「住什麽旅馆,住我家,和甜妞挤一个房间住就行了,莫非你还嫌弃你侄女?」
「怎麽可能?」叶小羽摇了摇头,「我们母子有俩人,我这不是怕挤着甜妞吗?」
「这是冬天又不是夏天,挤挤更暖和。」叶二梅摸了摸乐乐的小脑袋,「正是有乐乐,你才不能住外面,旅馆多乱啊,住的人什麽都有,你一个人带一个孩子,稍微走眼半分钟,人家把你孩子抢了哭不死你。」<="<hr>
哦豁,小夥伴们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