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两个包都有一定容量,款式经典,颜色百搭,手提包容量大些,装个羽伞丶大哥大肯定不是问题。
从首饰店里买珍珠耳环,这个纯属於叶小羽的私人爱好,她喜欢珍珠,最爱白珍珠,珍珠项炼先克制一下。
还有化妆品店。
叶小羽忍不住伸手摸了把脸,年轻真好啊,这皮肤即便素颜也很好看,眼睛也不需要过多修饰,睫毛本身很长,因而她主买补水护肤品,这个时候看见防晒霜挺让人惊讶的。
是从霓虹国进口的,即便在未来也有这个牌子,但目前防晒系数什麽的不值这个高价,略过。
口红不可少,她挺爱收集各色口红和唇膏的,使用频率也很高,香水偶尔也喷,喜欢清新清淡一点的香味。
最後是理发店。
但叶小羽并不打算烫大波浪或者羊毛卷,即便她也挺喜欢影视剧里港星的经典大波浪,更不会染色,她只需要把长发简单修剪,到齐胸位置,再做一个拉直处理。
理发店镜子里的这颗头颅不管骨相还是皮相都很优越,无需刘海修饰,黑色的秀发也衬得皮肤越发的雪白。
这样的黑长直无论是披发,或扎起来,或编各种各样的辫子,无论什麽发型,都很好看。
正当叶小羽的发型新鲜出炉,隔壁一位年轻靓女看见时眼睛一亮,犹豫自己要不要也从换一个发型,主要她还是觉得自己的发型不太适合自己。
今天原本打算给黑发染色,但隔壁女生的黑发也太漂亮了,又显年轻,根本看不出是那个小孩的妈妈,更像他姐姐,说正在读高中这一点不突兀。
只是——她的头发好像有点短?所以要不要把头发接长呢?
叶小羽从进门便留意到这位靓女,因为她不管是翻领大衣,还是波浪卷,包括夸张的绿松石耳环,亦或者大红唇,以及手上的某电影女主同款名牌包,都在说明这是一位不差钱的时尚弄潮儿。
只是身上重点要素过多,有一些明显不适合本人,让她得不到要领,有一种「既要又要」的累赘感。
见她太过纠结,叶小羽忍不住开口:「锁骨发长度挺适合你的。」毕竟眼前靓女属於小个子类型,过长的头发可能会压她身高。
「唉?真的吗?」靓女左看右看,对自己头发始终不满意。
叶小羽随身带着纸和笔,从刚买的手提包里拿出来,铅笔刷刷刷在纸上画出一个前世自己曾剪过的一个发型。
「好看!」靓女眼睛一亮,「小姐,我叫安夕照,你叫咩名字啊?」
听她说话,叶小羽愣了一下,自己之前粤语口音是装的,这位靓女的普通话才是真正的粤普,边想着边报了自己的名字。
安夕照又恳求她帮忙,叶小羽顿了下,应了,开始手把手指导理发师,到後面刘海时,更是自己上手。
很快,一个娇俏可人的美女出现。
事实上,这款发型假如染奶棕色丶冷茶色丶亚麻色等也会不错,但时下染色技术还不成熟,色彩不够丰富,还很伤头发,蓬松的黑色就很不错。
叶小羽寻求意见後,再帮忙简修了一些妆容,重点在眉型和眼妆,全部完成以後,安夕照在镜子前面转来转去,十分满意,这真的太适合她了。
「好多谢你啦,叶小姐。」
「不用客气,安小姐,你本身就很漂亮。」叶小羽笑了笑说。
安夕照暗中打量了一眼叶小羽,为了感谢给她钱肯定不合适,於是让自己的司机到买了两盒巧克力,给叶小羽的儿子乐乐,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家伙。
好眼熟的巧克力啊。
叶小羽眨了眨眼睛,弯下腰,对乐乐说:「姐姐送给乐乐巧克力,乐乐要对姐姐回什麽呀?」
「谢谢姐姐!」
「唔使客气,小盆友,」安夕照摇了摇头,又对叶小羽夸,「叶小姐,你儿子你儿仔真系听话。」
比她家熊孩子强多了。
可能因脾气比较对胃口,安夕照又邀请叶小羽去逛了一圈。
一圈下来,叶小羽了解到这位的确是来自粤省富商家庭的千金,来燕京与家里生意有关,顺便来首都游玩。
安夕照很满意叶小羽这个新交的朋友,一因她毒辣的时尚眼光,不止在妆容造型上,着衣打扮也是,二因她不亢不卑的态度,能看出这位叶小姐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但未在她眼睛里看到自卑谄媚,羡慕也会大大方方表达出来,相处很舒服。
离别时,即便未来生活可能从此无交集,两人仍交换了联系方式。
安夕照的车是一辆宾利,九十年代,在燕京被七百万行车大军充满时,开进口宾利,这绝对是先富起来的那一批人。
夕阳西下,叶小羽再燃斗志,骑着自行车,和坐在儿童椅上的乐乐哼着走调的小曲儿,回到了花苑小区。
第26章
次日,晨练加早饭过後,叶小羽便开始打扮起来。
浅灰色毛衣搭配深灰色直筒西裤,外罩一件鲜艳的绿色大衣,鞋子和手提包包是同款的浅咖色,发型无需多弄,刚拉直的头发也不适合编扎,简单披起来即可。
最後,抹上些护肤霜,再涂更凸显气色的口红。
对镜一看:
哇,终於有那麽点时尚辣妈味道。
乐乐也换上新衣服,毛衣和妈妈大衣是一个颜色,脚上的运动鞋看似普通,一踩会有五颜六色的闪光,他超喜欢,昨晚上连睡觉都舍不得脱。<="<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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