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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门开了,砰一声又关了。
季厌打开水龙头,捧着凉水一直往自己脸上浇,一直把心里的火浇灭了才停。
等他彻底冷静下来,一抬头看见的就是镜子里头发散乱,满脸水的狼狈自己。
以前季厌常听人夸,夸他长得好。
季厌确实很会长,遗传了父母所有的优点,就连乐团的团长都说,买票来看乐团演出的观众,有一半是冲着首席小提琴手那张脸来的。
每次演出完,后台送给季厌的鲜花能堆满整个休息室,男男女女追求者的礼物跟信件也是成山成海。
但现在,他在疯人院里被折磨了两个多月,这张好面皮儿已经大打折扣。
头发长了,黑眼圈严重,脸上的红润褪了之后看起来很白,是没有多少血色的白。
季厌赶紧往镜子上扑了两捧水,想要扑掉镜子里的自己,但镜子上的水帘只是模糊了几秒他的脸。
季厌又忍不住想,就他现在的模样,能色诱成功吗?
脑子里丧气的声音很快被季厌甩开,未战先衰,不是他的性格。
他一旦想好了做某件事,就一定会努力试试。
最重要的是,如果季林风不签字,他可能这辈子都离不开疯人院了,显然季林风早就把他给忘了。
这个方法,是季厌目前能想到的最快逃离的办法了。
他只能试试,计划也要一步步来。
“小季色诱周医生计划”第一步:先把自己捯饬捯饬。
色诱怎么少得了一张好面皮儿,好脸色是可以慢慢养回来的。
季厌在卫生间里仔仔细细洗了个澡,吹干头发,又从抽屉里摸出一根头绳,把自己有点儿长的头发在脑后扎了个随意慵懒的小揪揪,理好身上新换的衣服,褶皱都捋平了。
对着镜子调整好表情跟笑容,季厌才打开浴室门出去。
周离榛听到开门声一抬头,翻病历的手也不动了。
虽然脸色不是一时之间就能改变的,但季厌这么一弄,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季厌一直被头发挡住的额头跟眼睛全都露了出来,精致的五官线条明朗了,眼睛弯着,亮亮的,明显少了很多防备,身上是会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的气息。
周离榛惊讶,只是几分钟而已,一个人的变化竟然可以这么大。
这个变化不仅仅是外在的,是季厌整个人的精气神儿跟之前不一样了。
季厌当然不一样了,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离开疯人院后的新生活。
两个多月了,季厌第一次感觉这么清爽有精神,还有点儿不习惯,抬手摸了摸脑后的小揪揪。
周离榛也顺着他的手看过去,季厌头发这么扎起来,很可爱。
“季厌,你喜欢长发吗?”周离榛问他。
季厌现在对他计划表里另外一个主角的一举一动都非常敏感,因为摸不透周离榛的喜好,他没第一时间回答,而是先看了眼周离榛的头发。
周离榛的外婆是欧洲人,他的发色是偏浅的栗色,发型是偏向成熟稳重又有点复古的三七分,长度刚刚好,打理得干净利落,一看就是有审美的,并且会定期定时修剪的。
那么,周离榛为什么会问他这个问题,是不是他不喜欢男人长发?
季厌警铃大作:“你不喜欢头发长一点的男人吗?”
周离榛又被问愣了,他发现,季厌今早的问题越来越跳脱了。
“我是觉得你的头发这么扎起来,人看着很精神,比散着好看。”
周离榛声音有些低,像大提琴沉落的旋律,入耳之后又是软的。
他又补充:“也很可爱。”
听他这么说,季厌警铃解除,笑了。
“我两个月没剪过头发了,比以前是长了一点,但之前也不是特别短,我的造型师说,我的脸型适合稍微长一点的发型,穿上礼服站在舞台上拉小提琴也最好看,所以一直是这个长度。”
季厌怕周离榛不知道有多长,手指在自己下巴下面一点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是到这里。”
季厌的下巴是微微偏抬着的,颈侧仰出优雅流畅的弧度。
他的皮肤白,脖子细弱也细腻,像刚出窑的白瓷,脑后没完全扎上去的几根发丝贴着脖子。
无论是角度还是视觉,会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性。
周离榛侧了下身,自己去给自己倒了杯水,喝完了又说:“如果你想剪头发,我可以帮你联系你的造型师。”
“真的吗?”季厌自从进了疯人院,就再也没见过任何一个朋友。
因为没有家属的允许,医院不允许外人探视。
“当然,只是剪个头发而已,我会想办法说服你父亲跟院长。”
“谢谢你,周医生。”季厌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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