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姜絮冒着大雨走完了最后一段,而他们班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伤口上的纱布已经被雨水冲掉,短袖口不断摩擦着伤口,加上雨水的冲刷,虽然伤得不重,但是现在的姜絮真的很疼。
但是姜絮就这样一直坚持到回到了寝室,一路上与室友笑嘻嘻交谈的样子就像一个没事人一样,回到寝室的时候,细心的杨晨恩才发现洛烨胳膊上的划痕,一些表皮已经撕裂外翻,有一道很深却不见有血迹,想来应是被雨水冲刷掉了。
陈福学发现洛哥的脸也煞白,嘴唇完全没有了血色,说道:“该不是感染了吧。”察觉到情况不太对的时候立马把洛烨送到医务室,此时姜絮发现洛烨还是没有清醒过来,还一直咬牙坚持着说自己一个人可以,不要耽误了室友的课程。
医务室里还是下午的那位医生,看到这个孩子变成了这个样子,还发这高烧,立马打点滴,还哀叹地说道:“下午走的时候还嘱咐过他,伤口虽然不严重,但是不要碰到水。”
没一会儿,姜絮再也撑不住地晕了过去。
由于洛烨一直没醒,他们两人陪着洛烨,三个人就在医务室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洛烨先醒了,就察觉到自己在医务室,看到自己两个室友抱着睡在一起,那睡相是在是太难看了,仿佛察觉到哪里不太对,他感受不到姜絮的存在了,他彻底懵了。
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尤其是听着陈福学一直夸这自己有血性,受着伤挨着雨还坚持参加完最后的展演,一路像个没事人一样和我们有说有笑地回到寝室,还坚持一个人去医务室,说什么不愿意耽搁我们,你看我们兄弟是这样的人吗。
他的心像被刀割一样,现在他都不知道姜絮是否还活着,那一刻他有衷地觉得自己真是一个没有用的人。
可能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定下来学医的目标
姜絮实际上一直都在,只不过太虚弱了,虚弱到听不到洛烨一遍又一遍的呼喊。
杨晨恩和陈福学觉得洛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怎么还是一种无精打采的样子,像丢了魂一样。
洛烨一直在等着姜絮回应他,用力呼喊着姜絮的名字,直到叫出声,杨晨恩突然想到昨天被陈福学的呼噜声惊醒的时候,就听见洛烨一直在呼喊着这个名字,还一直说着不要走,以为你在做噩梦,喊了没一会就安静了下来。
此时姜絮终于回应了洛烨:“没事儿,姐姐我命大着呢。”
洛烨哭了,也笑了,此时的他就像神经失常。
也不怪被他的两个室友认为他神经质了。
从昨天下午到现在,这三个人可以说是滴水未进,杨晨恩和陈福学就决定出去买饭回来吃,俩人的坚持下,洛烨这个病号就在宿舍里呆着了。
洛烨低着头弱弱地问了一句:“疼吗?”
姜絮没有听清,回问了:“什么?”
洛烨声音沙哑,说:“谢谢你。”
姜絮这次倒是听清了:“没事儿,老弟,你可不要小看我,我可抗揍了,何况我也没有坚持多久,主要是你现在的身体好点了吗。”
姜絮是有心理压力的,当时医生说告诉她伤口不能沾水,但是又不想让因为小小的刮伤,使得洛烨连最后的展演都参加不了,她也没有想到会那么倒霉,这么小的伤都会引发感染,还发起了高烧,自己只是承受了一会儿,她害怕给洛烨的身体留下病根。
洛烨回复的很快:“医生说我的身体恢复的很快,要不了几天,就能完全恢复。”
俩人之间的对话被开门声打断了,杨晨恩和陈福学带着饭回来了。
吃完饭,三个人正要去上课的时候,就被教导主任给带走了,昨天军训展演结束,是有一场年级会议和各班的班级会议,除了请假的,所有人都到了,就差他们三个,而且今天一上午有三节课程他们也没有参加。就算是有意外原因的,但是没有及时请假这一点,他们肯定是免不了要受一顿训的。
而这件事使得三个人的友情更加牢固,姜絮也很为洛烨感到欣慰,洛烨终于能交上更多的朋友了,因为之前的对于洛烨,能称得上是朋友的,恐怕只有魏韵琛了。
高中与初中区别还是很大的,高中坐在教室的时间变少,每一节课都有专属于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历史课会带学生到全国各地的博物馆和历史遗迹所在地,地理课也会带学生去旅游,政治课上老师会带学生看一些国家的会议直播和转播以及采访一些重要的参政人物,物理、化学和生物大多都呆在实验室,生物课有时候会带学生去野外,英语会有专门的的外教老师,语文课的上课地点是以图书馆为主,数学大多是教师的引导思考和听一些讲座,还有一些艺术类课程,就跟有趣了,有时候还能听到喜欢的歌手演唱会,看到一些著名的画家和舞蹈家等等。而且以上所有课程主修一门即可,学生也可以自由选修多门。(这是作者自己心目中对未来中学教育的憧憬)
这种上课的模式完全打破了姜絮对高中教学的认知,姜絮的高中学习就一句话‘学不死,就往死里学。’每天看着枯燥的课本,除了背诵就是上课,除了学还是学。
现在的姜絮跟着洛烨进行着每日的学习,她感觉自己之前的高中都白上了。
学生有自己的时间,可以选择加入兴趣社,这样的兴趣社多种多样,一般学生就是选一个,甚至不选。
但是由于学生众多,这些兴趣社还是办的如火如荼。
洛烨对这些兴趣社是没有意向的。
杨晨恩加入了围棋社,这是他从小就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那儿研究围棋,与棋手切磋棋艺。
陈福学加入了篮球社,他觉得打篮球不仅可以健身而且还可以耍帅。
姜絮在高中的时候可喜欢看同学打篮球了,一方面是自己喜欢这项运动,另一方面也不排除花痴属性,因为当时高中的确有几个男生长得还是挺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