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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推到原本的摊位上摆着,梅三娘看得新奇,还好奇地过来摸了摸,啧啧称奇:“这是打哪儿打的车?这样好看!案板上还能搁东西呢?真羡慕你,你主意总是一个接一个。”

沈渺便将杨老汉的木匠铺也宣传了一波。

这车不仅瞧着好看,车板上带着凹槽,沈渺那些小罐子、小食盒都能严丝合缝地卡在上头,不怕上坡下坡时倾倒,车板上专门留了个大圆孔,车板下头还有承重的横杆,便能内嵌小泥炉和饼铛。旁边还能置物。

车把上还有挂钩,沈渺挂了个带把手的藤编筐,里头铺了油纸,用来装鸡蛋壳。

沈渺在车板下的横杠上放了个深藤编筐,里头铺了点她自个编的麦秸狗垫,狗垫下是她的钱盒子,狗垫上自然是小狗屁股。她把小狗和这个箩筐都安置在烙饼的炉子旁边,这早上起来,天气还是有些凉,这样狗跟着出摊儿,不怕风也不怕冷了。

这小狗买来可乖巧,不会乱叫,也不乱尿,沈渺教了他几回在水沟里尿尿,它竟然很快便记住了。湘姐儿和济哥儿都喜欢得不得了,济哥儿在背书写大字的时候,它也安静地趴在人脚边不吵闹;湘姐儿抱它去院子里玩,一人一狗能玩丢沙包玩得满身汗。

湘姐儿有了新玩伴,总算不折腾那三只小鸡仔了,先前她还给这三只鸡都取了名儿,沈渺忘了都叫什么名儿了,只记得里头绒毛最多、骨架最圆润的那只三黄小母鸡叫戎戎,如今湘姐儿已经移情别恋,不再最喜欢白色那只小公鸡了。

她有一回气鼓鼓地说:“小白鸡总是乱飞,还啄人,我不喜欢它了。还是戎戎好,会听我说话,不会乱跑。”她之后便时常让戎戎蹲在她脑袋或是肩膀上睡觉,美名其曰:“戎戎是我的手帕交。”

现在有了小狗,湘姐儿便不再日日给鸡开大会,沈渺和鸡们都松了口气。

现在她跟着她出摊儿也不会吃饱便打瞌睡了,沈渺把车支好,湘姐儿已经掀开车身遮挡的帘子,钻进去半个身子,趴在那跟狗玩了。

小狗还没取名字,不过沈渺也实在不会取名字,大概只能想到大黄、来福、旺旺之类的名,似乎都有些太土了,因此决定好好琢磨个几日,再做定夺。

米小娘子来得更早,她已经摆好了摊子,开始专心雕着手里的木簪子了,见沈渺来了,抽空抬头对她笑了笑:“沈娘子早。”

“小米早呀。”

这时她发现沈渺换了餐车,车里还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咕涌咕涌着。好奇转头去看,便是湘姐儿还露在外头,撅起来的屁股。再认真一瞧。里头还藏了一只两个月大左右的黄白毛小狗。

“沈娘子这拖家带口的。”梅三娘也发现了,捂着嘴偷笑,“家里的丁口着实越来越多了。”

沈渺一边炉子一边无奈地笑:“我原本打算买一条看家的大狗,没成想昨儿赶集没挑到合适的,倒买了一条小狗,这牙都没长齐可怎么看家呢?我也懊悔呢,只能等它慢慢长大了。”

但这或许便是缘分吧,逛了那么多猫狗摊,唯有看到这只小狗,她便心动了。

“也无妨,自小养大的才亲人护主。”梅三娘大喇喇地摆摆手。

这时,忽然有人赔着小心地问道:

“沈娘子想要一条看家的大狗?”

站在沈渺面前等着买饼吃的老大娘听见她们闲聊,竟道,“我家有条厉害的老狗,养了足足八年了,前些年有个偷儿翻墙进来,便是被此狗扑咬得险些没命,若是沈娘子需要,倒愿赠与沈娘子。”

这老大娘姓吴,隔三差五便牵着孙女香果儿来买饼,沈渺也认得了她。

她的孙女香果儿自小便胃口不开,是个名副其实的饭渣,不知吃了多少山楂丸都不顶用,往往辛辛苦苦一顿饭做好,赏脸能吃几口便是给面儿了。但她唯独爱吃沈渺的饼,因此每回吴大娘捧着碗追出三里地这孩子都不吃几口时,便会来买几个饼、几条红豆排包回去哄孩子:“只要香果儿肯好好吃饭,便带你去买沈娘子家的饼与馒头。”

沈渺正为她将饼装入油纸包,听到她这话,便不解地问:“养了这么些年,又如此有灵性的狗,大娘为何要送人?留着养不好么?”

吴大娘神色难过,唉声叹气:“说来话长……雷霆,是我家那只老狗的名儿,它生性护主,生得很威风高大,力气也极大。”老妇人指了指抱着她大腿的孩子,眼泪都留下来了,“我家香果儿有一日在巷子里受其他孩子欺负,它听见香果儿哭声,急得扯断了绳,一跃便跳过墙头,狂吠着冲上去将欺负人的孩子扑倒了。它没咬人,但那孩子后脑磕在地上,血流不止。我腿脚不利索,竟没来得及阻止!后来,我抱着那孩子去了医馆医治,及时止了血,幸好没出什么大事儿,那孩子敷了药,养了半个月,后脑结了痂便好了。但那家的爹娘之后不管我家如何赔礼道歉,即便收了赔付的十贯钱,还是闹着要杀了狗吃它的肉才解气,否则便要报官,让官衙来棒杀此狗。”

沈渺沉默了,这样的事儿……实在无解啊。

“他们家人多势众,日日上门来闹,我儿与我老汉实在没法子了,原想着将雷霆送到乡下亲戚家中养,回头拿个其他什么肉搪塞过去。但我们家的亲朋也有些害怕雷霆这样伤过人的狗。可是……它真是个好狗,它平素里是不会伤人的。”吴大娘擦了擦泪水,叹了口气,“因此听沈娘子想买狗,便病急乱投医了,我也知晓,沈娘子家中有两个孩子,恐怕也会害怕狗儿发狂……只当我没说吧。”

吴大娘接了饼,摇摇头,黯然地牵着香果儿便要走了。

背过身去,香果儿便抓着吴大娘的袖子,哭着小声哀求自己的阿奶:“奶奶,不要杀雷霆好不好?雷霆是好狗狗……”可回应她的只有吴大娘的再三叹息。

沈渺心念一动,喊住了她们:“大娘,留步。”

她原来没有应承便是觉着大娘口中的雷霆,这样的狗一生恐怕只会认一个主人,便是赠与她,她也可能没法子收留。但是她知晓了这事儿,回头雷霆真被杀了吃肉,她心里恐怕也会有些不安。

“回头,你得了空,将雷霆牵来我家瞧瞧吧,我看看再说。”沈渺最终如此说。

即便不是肯定的话,但已经足够吴大娘眼泛泪光了:“嗳,嗳!沈娘子,我真不知要如何谢你。”

沈渺摇摇头:“只是先看看,可能我也帮不上忙。”

“你有这心,雷霆也算有了一丝活命的希望了。”吴大娘千恩万谢,忙拉着香果儿回去了。

梅三娘见她们走了才凑过来,小声与沈渺咬耳朵:“这样的狗你真要啊?虽说不费银钱,但估摸着养不了几日它便会跑回去的,养不熟的。”

米小娘子吹了吹木屑,也微微点头:“我家的狗,便是被送去乡下,它都能自个找回来。”

沈渺是想起了爷爷家的狗了,她上辈子家里有一只退役领养的警-犬,叫疾风,也是很威猛的,参与过抗洪抢险,腿受了伤,便退役了。她小时候根本没人敢欺负她,因为疾风永远都会护在她身边。

疾风会叼着书包送她上学,他还会看时钟,会算着时间,来学校门口等她放学。

风雨无阻。

随时随刻,一旦她大声呼喊,便如天神降临一般冲到她面前。

后来,疾风老了,回汪星了。

爷爷报告了警犬基地后,得到人家的许可,便去找了宠物安葬机构,最后把疾风的骨灰埋在了老家的院子里。在它生前特别喜欢躺着睡觉的桂花树下。

她低声道:“先看看,先看看吧。”

这一插曲过了,又有客上门了,沈渺收拾好了心情,继续忙碌。

随着天气渐暖,日头升起的时辰也早了。

谢祒双眼迷离地走了出来,他在珠帘巷的勾栏瓦舍住了三四日了,再不回家只怕要被阿娘用郗家长棍摁在地上打成包角子的肉泥,今儿一早便准备打道回府。

但昨夜花酒喝了一夜,如今这两条腿便好似踩在棉花上,他走得磕磕绊绊,全靠身边僮仆在两边搀扶。

他辛辛苦苦地走到半道儿,那被酒水麻痹得无比迟钝的脑筋才回转过来,两眼发直地问亲随:“……我的车呢?周老二怎么不来接我?”

亲随讪笑道:“大娘子要筹办宴席,家中车马都调回去了,或是出城采买、或是去各家送帖、或是往陈州、蔡州亲朋家送信,没有得空的。前几日九哥儿出门就学,都只有一头驮铺盖的驴子,连九哥儿也是全靠着一双腿走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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