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小受到良好贵族教育的少爷小姐们说,乐器是一项从小开始必学的课程,因此对大部分人来说并不难。
音乐老师站在讲台上,询问底下的同学:“你们都会什么乐器呀?”
答案不外乎是“钢琴”“小提琴”“大提琴”,视线移至程臻脸上时,她略一思考,回答了个:“二胡。”
在一众听上去高大上的西洋乐器中,程臻的回答算是特殊的一个。
“可以为我们上台来演奏一下吗?”
程臻点了点头,起身。
圣菲利斯有专门收纳不同乐器的琴房,一部分来自于学校采购,也有一部分是校友捐赠。
程臻取了二胡,往教室走,迎面撞上从走廊那头走来的方思成。
他脸上的伤还没处理,显出一股可怜劲来,但这只是外表。
这会看见他,程臻就想起书包里的数十封信。
“谢谢你啊。”
程臻没理,提步就要走。
“同学,你还挺多才多艺的。”他的音质偏冷,说话嚼字很慢,阴森森的。
闻言程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是挺有才艺的,我还会吹唢呐,你要是有需求可以找我,保证给你办的风风光光。”
如酒瓶盖般厚的镜片遮住他眼底的情绪,他忽然笑起来,笑到不能自已,愉快的情绪在胸腔震动,脸上的伤口都跟着狰狞流血,看起来分外可怖。
“……”这所学校就没有几个正常的人吗!
程臻从他身边绕过去,被风扬起的发丝轻轻地在他脖颈上刮了一下。
不一会,教室里传来清亮悦耳的调子。
方思成无意识用手碰了碰那处地方,痒痒的,勾人心弦。
日头逐渐往西移,残存的阳光全被艺术大楼的高层建筑遮挡,走廊阴冷。
他沉默地靠着墙面,指节攥得泛白,眼底晦暗不明,平日里隐藏的极好的阴暗和偏执全都暴露无遗。
“程臻……”他念得极重极慢,像是在细细咀嚼,恨不得融进骨血里,随即勾起一抹骇人的笑容。
要出事了
沈一一热情地拉了程臻和肖婉仪一起组队,声称要用中西结合在期末考试时给音乐老师一点小小的震撼。
因为肖婉仪没有音乐基础,沈一一便拉着程臻一起在课后给她补补课。
三人急急忙忙地赶到艺术大楼,占据了最后一间琴房,还没来得及缓口气,琴房的门被缓缓推开。
几个女生叽叽喳喳地进门,看见她们时一愣,齐齐发出质问:“你们在我们的琴房干什么?”
“你们的?”
为首的女生眼熟,是赵雨辰,在谢嘉年的生日派对上把她推下泳池的那个富家千金。
赵雨辰显然也认出了她,涂着朱红色指甲油的手指隔空一点,“这间琴房我们要征用,你们收拾收拾东西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