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
金正伦胖乎乎的右手,狠狠的拍击了三下桌子,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到了他的身上。
“别他娘的废话了,赶紧想想办法,怎么把郑队弄出来。”
“我怕他在检察院待着,夜长梦多。”
“万一那群孙子刑讯逼供怎么办?”
“刑讯逼供?”
“老大是那种能忍的性子?”
“这姓侯的局长不想干了?”
半晌之后,议论声终于停了下来。
而此时的金正伦,也已经抽完了五根香烟了。
将最后一个烟头在烟灰缸里按灭,金正伦的表情变得分外严肃。
“办法,我想好了。”
“就看你们敢不敢干了。”
“不敢的话,我自己干。”
金正伦的话,顿时让其他人不乐意了。
“胖子,你啥意思?”
“就你仗义,我们都是胆小鬼是吧?”
“说吧,怎么干,我们配合你。”
“只要不是劫法场,我都敢干!”
“要不要我带点儿兄弟,去围检察院?”
一向冲动的元郎站起身来,高大的身材,带来恐怖的压迫力。
“滚滚滚!”
“没脑子的货!”
“让你想办法救郑队长,不是让你把自己搭进去。”
金正伦挥了挥手,骂骂咧咧。
“那咋办?”
“我这条命郑队长救的,大不了还给他。”
被骂了的元朗也急了,挠着头皮,脸上尽是焦急的神色。
元朗刚进入京州市公安局的时候,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被一个嫌疑人捅了两刀,生命垂危。
还是郑建国背着他去的医院,还帮他输了四百毫升的血。
当时医生就说,要是没有这四百毫升血,元朗肯定就得没命。
从那以后,元朗一直以郑建国马是瞻。
命都是人家救回来的,还有什么可说的?
“别整你那老一套,咱们得用计谋。”
金正伦白了元朗一眼,缓缓的说出了自己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