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斯伯当然是死不承认,然而当他再次打电话过去时,却是一个男人接的电话。
这下才彻底死心。
可怜啊,高小胜拍了拍贾斯伯的肩膀,“不要太伤心了,过来看我的表演吧,就当转换一下心情。”
贾斯伯勉强振作了一下精神,“好啊,刚好还能看看你这段时间的练习成果,你的琴可是我教的,到台上不要太丢我的人啊。”
换好演出服的高小胜看上去气质大变,不复以往文质彬彬的样子。
野性的眉眼中充满了痞气。
雪莉走过来认真地打量了一下高小胜,“不错,我就知道你这么穿会很酷。”
“我以为我在你心目中是优雅王子呢”,高小胜臭屁地看着镜子,大言不惭地说道。
“还王子,你可真是不要脸皮”,雪莉毫不留情地给了高小胜一巴掌,“我看透了你平静外表下的波涛汹涌,一点不安分老实。”
从来都只是演唱抒情歌曲,这还是第一次唱音高且爆力的摇滚,不过没事。
高小胜心态好,反正搞砸了,丢脸的是雪莉。
至于他?谁认识啊。
无名小卒而已。
轮到高小胜上台的时候,他已经不紧张了,大家都有一种松弛感。
歌手在舞台上享受舞台,观众享受演唱会。
哪怕有几个音不准,又有什么要紧的。
聚光灯打在身上的时候,高小胜感受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心醉神迷。
所有人的眼睛全都注视着舞台,他表演的东西感染了所有人。
这大概便是舞台的魅力所在。
“这歌是写给我的好朋友的,而今天他也到了现场,所以我邀请他跟我一起来表演这歌”,雪莉拿着话筒向全场观众介绍起高小胜。
底下的观众们本来还奇怪,舞台上多出的这个男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长得是真好看,隔着老远的距离都能清晰地感觉到,这一定是个大帅哥。
就看演唱水平如何了。
高小胜也没有让观众失望,一开口便惊艳了众人,充满磁性的嗓音让人瞬间为之一振,尤其是到高音的部分,嗓子里似乎有石子丝滑地划过。
绝佳的音色再配上雪莉高水平的作词和作曲。
深深地感染了所有人。
更不用说,高小胜还是一边弹一边唱。
尽管只是演奏一歌,仍然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掌声、欢呼声不绝于耳。
表演结束后,雪莉的经纪人跟在高小胜身后穷追不舍,“有没有考虑过成为歌手啊,我们公司的待遇是出了名的好。”
“你这个外形气质,嗓音条件也不错,不来就太可惜了。”
高小胜无奈地笑了笑,“我哪有做音乐的才华呢?叫我写歌我可写不了。”
他也就忙了这么一段时间就,已经觉得强度很大了。
既要画画、又要弹琴唱歌。
他也不是三头六臂,哪里忙得过来。
坚决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