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弟用猎物换了钱,却看到县城有许多人围在县衙门前,出于好奇走了过去。
一个穿着丝袍的年轻人,眼角四十五度望天,双手叉腰,脚下放着一筐钱。
认识。
邻村的,本家,崔不凡。
县衙几名书吏正在不断的翻查着面前的书。
县令坐在堂上,等候着。
又过了一会,一名书吏上前:“县尊,依唐律、族规、村例,崔不凡要立碑修祠合规。”
修祠堂,不需要上报。
立碑需要。
县令一伸手,书吏递过唐律,已经翻到了相关的页数。
上面写的清楚:诸在官长吏实无政迹辄立碑者,徒一年。若遣人妄称己善,申请于上者,杖一百。有赃重者,坐赃论。
县令看过,书吏指了指书签,县令继续往后翻:凡德政碑及生祠,皆取政绩可称,州为申省,省司勘覆定,奏闻,乃立焉。
再往后翻:在官有异政,考秩已终,吏人立碑颂德者,皆须审详事实,州司以状闻奏,恩敕听许,然后得建之。
翻完这些,书吏又递上经过州府核准过的几页纸。
上面详细的记载着崔不凡的父亲、叔叔,堂伯、堂叔等人立下的功勋。
有战功,也有管理一地有功勋,也有屯田出彩上司的表彰等等。
所以呢,崔不凡这次回来,就是在村里建祠堂,然后立碑记下他们这一支的功勋。
换一个角度,这就属于单开一支。
县令在审核之后当场就写了公文,然后说道:“回去等候吧,上报州府,而后送长安吏部考功司审核。再做一份,报宗老审核。”
提到考功司,崔不凡还是一脸的不在乎。
但提到宗老,崔不凡却是十分恭敬。
有书吏写了收据,收下那一筐钱。
立碑,石料只能从县衙购买,由县衙指派的石匠负责刻碑。倒不是县衙垄断这事,而是石碑的用石材料,以及碑上所刻的文字,都要经过详细的审核,这事县令是要担责任的。
你一个普通的小功勋,若敢使用僭越的石料,县令轻则免职,重则流放。
县衙这里看热闹的,有一个算一个,那眼神中全是羡慕。
有人就说了:“这崔不凡家,听说有千亩良田。”
另有人抢过话题:“怕是万亩都有。”
还有人不理解:“不是说,他们村都荒废了,整个村子剩下的只有十数人。”
有知道的告诉其他人:“这你就不懂了,他们全村最初是去了倭岛,只留下老弱。孩童留村识字,照顾村中的薄田。这两年,在倭岛全家不但挣到了钱,也立了功勋。眼下回来大肆建屋。”
建屋,不住建什么屋。
整个村子,留下的不是孩童就是老年人,要么就是打仗残了的。
可所有的屋,都翻建成新的。
而且主屋都是青砖大屋。
围观的没有人对于不住却建屋这事有什么感觉不对,等有一天老了,在外无论飘的有多远,也一定会回来。
人不回来,尸骨也要回来。
没屋,就没根。
无论如何,也要留下根。
在外做多大的官,发多大的财,若家中房屋破败,有谁能安心。
家中有屋,可挡风遮雨,仓中有粮,无论走多远,心里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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